立委質疑紙片屋安全性 營建署:嚴格審查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今天提出台北市、新北市分別出現面寬僅5公尺或最窄處僅3.5公尺的「紙片屋」大樓,質疑是否合法以及耐震力,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按照現行建築法規是被容許的,但地下結構的審查會相當嚴格。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都市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營建署長吳欣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羅美玲質詢時表示,近日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出現一棟面寬只有5公尺的大樓,而新北市板橋區也有一棟新建大樓,最窄處僅3.5公尺,她質疑這種大樓的存在是否正常,當碰到地震時,這種大樓的耐震力是否足夠。
吳欣修表示,兩棟大樓都是按照現有建築法規定興建,是被容許的。像這種基地比較特殊的大樓,通常對於地下結構,結構技師、建築師的審查就會相當嚴格。像是這種面寬只有5公尺的大樓,可能就會被要求進行地下深基礎開挖,或是要打深基樁。
花敬群指出,和平東路的建案因為面對大安森林公園,再加上又屬於商業區,所以在建築法的規範中,可以讓它蓋得比較高。(編輯:郭無患)1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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