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草莓大福等即食品進口未檢測農藥 應檢討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6日電)監察委員田秋堇及蔡崇義今天說,台灣對進口或國產生鮮草莓設有農藥殘留監測機制,對進口草莓大福、草莓蛋糕等已製成即食品的草莓,則無農藥殘留檢驗措施,但民眾食用草莓甜點等即食品前不可能清洗草莓,衛福部及農業部應檢討。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去年抽驗市售草莓甜點,發現農藥殘留問題;田秋堇、蔡崇義完成調查報告後,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草莓深受台灣人喜愛,常用於綴飾糕餅甜點,但草莓表皮質地柔軟,部分業者為求商品外觀完好,往往未徹底清潔,衍伸草莓即食品有農藥殘留問題。
監委說,台灣對於進口或國產生鮮草莓,設有農藥殘留監測機制,衛生福利部會定期管理抽查超市販售的盒裝生鮮草莓,但對進口草莓大福、草莓蛋糕等已製成即食品的草莓,並無相關農藥殘留檢驗措施,而是回歸源頭管理原料,也未要求進口業者應填具相關產品原料草莓的農藥殘留檢驗情形。
監委說,草莓即食品除前端未有農藥殘留檢驗措施,衛福部針對消基會去年抽驗市售草莓甜點發現農藥殘留一事,有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抽驗調查,卻無後續產地溯源管理的作為,而民眾食用草莓甜點等即食品前不可能清洗其中草莓,為維護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權益,衛福部及農業部應檢討,強化相關監測與稽查機制,從源頭至成品皆應嚴格把關。
另外,針對曾有不符規定的進口草莓流入市場一事,監委說,衛福部食藥署在112年6月起針對A國進口草莓實施100%逐批檢驗,仍有不符合國內標準的A國草莓流入市面,未能確實阻絕於境外,未嚴謹落實進口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責任,食藥署應檢討改進。
監委也提醒,歐盟共載列516項農藥殘留容許量,台灣尚有215項農藥未納入管制或訂定殘留容許量,衛福部雖稱未列於「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均不得檢出,但現行檢驗方法僅涵蓋505項農藥,農業部及衛福部對此應強化相關農藥殘留檢驗方法及農藥管制措施的周延性。(編輯:蔡素蓉)1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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