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會執行違法財劃法 總預算案應速審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1日電)行政院所提財劃法覆議案遭藍白否決,行政院今天說,執行立法院11月14日通過再修惡版的財劃法將違反公共債務法,公務員不能違法,行政院也不能違法編列預算,因此希望立法院儘速審議共識度最高的政院版財劃法,以及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讓國家發展跟公共建設持續接軌。
立法院近日否決行政院所提財劃法覆議案,也尚未將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付委員會審查。對於後續施政衝擊,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執行11月14日再修正的惡版財劃法將違反公共債務法,公務員無法違法,因此政院也不能違法編列預算。
她說,行政院是憲政機關,必須守護憲政體制,對於立法院公然違反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權,行政院無法接受也無法認同。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跟財政部一定會依法行政,不會做違法違憲的事情,且財政部長莊翠雲昨天也說明,財劃法是財政基本法,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法也是共識度最高的版本,希望立院儘速審議。
談到總預算案尚未審議通過的衝擊,李慧芝表示,整體新興計畫,包含明年起的4年新台幣1000億元治水預算也會受到影響,目前正持續盤整受衝擊的規劃;減稅減負擔、健康台灣、均衡台灣、打詐、婚育宅、0歲到6歲國家養2.0等都是政策亮點,希望明年可以順利接續展開。
她說,總預算案送到立法院已經4個月,目前距離年度結算只剩下20天,希望立法院儘速審議,讓國家發展跟公共建設可以持續接軌。
媒體追問,是否考慮比照美國政府關門作法,反制在野黨。李慧芝說,美國政府跟台灣政府的制度不一樣,美國行政部門若未經過預算授權,無法支出預算,但台灣按照預算法,預算要是未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議,是可以動支前一年度的必要經費。
李慧芝重申,立法院必須盡速審議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院版財劃法修法草案,才能讓國家財政長治久安。
立法院會11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明定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的權責,增訂中央對地方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平均值;各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編輯:謝佳珍)1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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