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楊珍妮高壓威嚇涉職場霸凌 彈劾通過移送懲戒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9日電)監察院今天說,前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弱化時任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角色,有意排除顏慧欣等團隊成員進入台美關稅談判現場,且楊珍妮也對部分人員高壓威嚇,涉職場霸凌,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顏慧欣傳生前遭遇職場排擠,行政院6月26日公布外部委員調查結果指出,楊珍妮構成職場霸凌行為;楊珍妮2度聲明否認霸凌。監察院4月啟動調查。
監察院今天公布彈劾案文指出,楊珍妮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言語公然否定顏慧欣提出的意見或想法,並在經貿辦所負責多項業務中,蓄意弱化顏慧欣角色及參與程度,或刻意不提供顏慧欣完成主責業務所必要的協助人力,對顏慧欣形塑出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令顏慧欣備受壓抑而無法施展長才。
針對具體違失事證,監察院指出,楊珍妮在顏慧欣初到任經貿辦之際,就以不友善方式對待,並曾數度於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所提意見或想法,甚至對顏慧欣建言給予嚴厲斥責,顯然欠缺應有尊重。
監察院說,楊珍妮指派共用秘書協助顏慧欣近一年,又指派該名協助秘書工作的人員兼辦其他業務,導致顏慧欣實質上沒有專任秘書可專心協助庶務工作,徒增原本就已繁重的工作負荷。
監察院表示,楊珍妮在台美對等關稅議題赴華府與美方實體磋商期間,有意排除一同隨團前往的顏慧欣等團隊成員進入談判現場,顯見楊珍妮在參與談判事務過程中,確實有意排擠相關重要輔助人員進入會場,及不願與談判團隊成員分享談判核心資料等情況。
監察院說,經貿辦接待「印太/新南向記者團」時,楊珍妮先突然以未被告知這項行程而發怒,經下屬出示相關簽呈後,又改口斥責事前與談擬答資料未讓她過目,顯示楊珍妮習慣性採高壓威嚇式管理模式,下屬須忍受其情緒化表達的壓力。
監察院指出,楊珍妮後來又臨時藉故抽離原訂共同出席記者團接待會的人員,卻未同步與主要接見人員顏慧欣溝通,導致顏慧欣缺少重要陪同人員輔助,使顏慧欣須獨自面對記者團各項提問壓力,未給予顏慧欣應有尊重與支持。
監察院表示,楊珍妮常常採取高壓威嚇管理模式,不允許下屬質疑、挑戰領導權威,若在業務上遇有不同意見,會公開否定、大聲斥責,利用權勢關係壓抑異見,久而久之在單位內造成緊張、退避氛圍,並進而形成噤聲效應。
監察院說,楊珍妮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事由,因此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編輯:謝佳珍)1150729
- 監察院:楊珍妮高壓威嚇涉職場霸凌 彈劾通過移送懲戒2026/07/29 15:46
- 2026/07/02 15:27
- 2026/07/01 1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