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申請復職 劉世芳:公文簽辦中程序會很快
2025/12/17 09:16(12/17 09: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府已提復職申請。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說,昨天下午收到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中;若內部完成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
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宣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新竹市政府表示,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市府已依照相關規定,立刻向內政部提出高虹安復職申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劉世芳列席,繼續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劉世芳會前受訪表示,內政部昨天下午接到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讓高虹安回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現在公文正在簽辦中。
媒體追問,簽辦時程約需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成其他簽辦程序的話,「會相當地快」。
另外,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復職人員補發停職期間的本俸(年功俸),是否會補發給高虹安;劉世芳說,復職後就會給,程序上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編輯:謝佳珍)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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