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初審住宅法 婚育宅比率保留仍待協商

2025/12/29 14:26(12/29 15: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新北市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建案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新北市土城員和青年社會住宅建案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於應提供一定比率社宅出租給育有未成年子女的青年婚育家庭達共識,但婚育宅比率應明定為10%或20%,則保留待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等人列席,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過前次(24日)逐條審查,多數條文遭保留、待協商,今天繼續進行第二輪審查。

經協商後,朝野立委達共識,住宅法增訂第19條之1,明定興辦社會住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代管以達50%為原則;另增訂第20條之1,辦理都市計畫新訂、擴大或通盤檢討時,應衡酌當地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評估社宅使用需求、劃設社宅所需用地。

現行條文規定,社宅應至少提供40%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人提案增為50%。民進黨立委黃捷、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許宇甄等人提案,應提供一定比率給青年婚育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則提案明定,至少提供20%比率出租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

吳欣修表示,考量城鄉差距,在都會區中央釋出社宅都在精華區,20%能做得到,但在中南部、台東、金門、馬祖等地,地方政府就有執行上的困難與分配壓力,建議修正為「提供至少10%比率出租予婚育家庭」。

董建宏則說,要考慮各地方政府的執行困境,東部、金馬等地期待中央蓋社宅提供給年輕公務人員來增加誘因,如果把比率訂清楚,年輕公務員就較難住進社宅;除保障弱勢者,也要保障有工作需求的年輕人,建議比例不要寫太高,讓各縣市政府執行上能有彈性。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說,修法應以20%為目標,但可以增加但書,如果租不出去就能轉給一般戶;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大家都非常支持婚育宅,國土署說至少提供10%,建議可以10%到20%的區間入法。最後協商無共識,條文遭保留。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另外,民眾黨團提案,中央應建置「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以及應定期公布租賃住宅市場不同物件型態、屋齡的每坪平均數、中位數等價格資訊,相關條文也保留待協商。

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黃建賓最後表示,住宅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編輯:林興盟)11412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邁向淨零排放 中壢一號社宅獲近零碳建築卓越獎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