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通過提升督察長職等 刑事局增置詐防中心主任
2026/1/22 14:43(1/22 16: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2日電)考試院今天修正通過,警政署所屬刑事局等11個機關所適用的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主要內容包括提升督察長職務等階、調整部分職務等階的下限,並於刑事局新增「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稱。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天院會修正通過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及鐵路警察局等11個機關所適用的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
考試院表示,這些警察機關的督察長主要是督導外勤業務,屬勤務幕僚長,至於業務幕僚長則是主任秘書,負責綜理行政業務,二者職責程度相當,為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建構雙幕僚長制,所以提升這些機關的督察長職務等階,與主任秘書一致。
考試院說,另部分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主任秘書等職務,原多跨列3個等階,考量實務上這些職務多以最高等階派任,為建構更合宜職務結構,將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一及第二總隊的首長,以及各機關(不含刑事警察局)的副首長、主任秘書等職務的等階下限調高一個等階,例如航空警察局的局長,由原列「警監四階至二階」調整為「警監三階至二階」。
考試院指出,為提升台灣打擊詐欺犯罪效能,刑事警察局設立一級單位「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專責辦理詐欺危害防制相關工作。這次配合修正刑事局適用的職務等階表,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其職務等階列「警正一階至警監三階」,以利指揮監督。
考試院表示,透過這次調整5個警察官職務等階表,將使中央警察機關相關職務等階的結構,更符合實際勤務所需,充分發揮應有功能。(編輯:林興盟)1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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