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民眾黨若認同國籍法 不同人就不應有不同解釋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4日電)陸配李貞秀昨天宣誓就任立委,雙重國籍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今天出示相關文件表示,民眾黨清楚也認同國籍法中「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得在中國設籍」規定,既然認同,就應該依法做事,不應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解釋。
李貞秀昨天宣誓就任立委,並指有申請放棄中國籍但不被受理。內政部表示,根據李貞秀所述,可證明李貞秀仍具中國大陸國籍,若遭拒絕受理也應提出佐證證明,以確認李貞秀在到職前已辦理放棄中國國籍。
陳培瑜上午在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出示「擬任( 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以及「中央選舉委員會被提名人具結書」2份文件的影本,2份文件是民眾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蘇子喬填寫。
根據陳培瑜出示的文件,蘇子喬勾選「本人沒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從來沒有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自始至終未兼具外國國籍」、「自始從未有外國永久居留權」。
陳培瑜指出,在國籍法規定下,擔任民意代表及被提名人,都不可以有雙重國籍,也不可以在大陸領有戶籍。如果李貞秀已經繳了這些表格,那就代表民眾黨也認同國籍法。既然民眾黨都認同國籍法,就請依法行事,遵守法治。
陳培瑜表示,如果民眾黨在提名不分區立委人選時,要求被提名人繳交並簽署這樣的聲明文件,就代表民眾黨認同「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得在中國設籍」的法律標準,既然認同,就應該依法做事,而不是在不同人身上採取不同解釋。
陳培瑜說,將李貞秀的情況與蘇子喬的文件對照來看,社會自然會產生疑問,民眾黨是否在面對爭議時,試圖以政治說法取代清楚的法治標準。
陳培瑜說,國籍法規定並非針對特定個人,而是對所有民意代表一體適用。既然民眾黨在提名制度上已承認這套規則,就應該要求所有被提名人、所有當選人同樣遵守,才能回應社會對法治一致性的期待。
此外,陳培瑜也出示立法院秘書處給立法院各黨團辦公室函文表示,立委宣誓就職時,需繳交「立法院第11屆立法委員就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回復書」。
她說,提醒立法院長韓國瑜,如果李貞秀沒有交出上述回復書,沒有辦法證明李貞秀在到職以前已經放棄雙重國籍,就不應該讓李秀貞成功就任。至於誰可以解職,解職規定就在立法院,只有韓國瑜跟立院秘書長周萬來可以做出裁處跟宣示。(編輯:謝佳珍)1150204
- 2026/02/04 13:40
- 綠:民眾黨若認同國籍法 不同人就不應有不同解釋2026/02/04 12:36
- 2026/02/04 12:25
- 2026/02/03 13: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