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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修少事法 主張假釋審查須參酌被害人意見

2026/3/9 12:06(3/9 12: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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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9日電)新北校園命案日前定讞,行凶少年判12年、少女11年徒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主張假釋審查必須參酌被害人意見,並依照重大犯罪情節來分級假釋。

新北校園命案一審依殺人罪判行凶少年9年、少女8年有期徒刑,二審加重判行凶少年12年、少女11年有期徒刑。高檢署認量刑過輕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但家屬質疑法院量刑過輕,認為判決未充分反映案件嚴重性,並認為少事法過度保護加害者。

洪孟楷今天上午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國民黨立委黃健豪、牛煦庭等人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出「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並希望相關修法版本儘速排審,也呼籲行政部門提修法版本送立院併案審查,回應民意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

黃健豪表示,這次修法希望能強化程序正義,落實受害人參與權;提升司法透明度,強化裁定說理義務;以及體現責任相當原則,建立假釋分級制度;優化社會安全網,強化再犯風險管控;完善法體系一致性,修正法律適用疑慮。

洪孟楷說,這次修法核心,在於建立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分級制度」,以更明確、可預期的方式區分一般案件與重大侵害生命、身體法益案件在刑罰執行與假釋審查上的門檻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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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指出,對於故意殺人既遂、重傷致死或其他因故意暴力行為致人死亡的罪,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明定不得假釋;至於前述類型以外的重大暴力犯罪,若致被害人重傷,假釋門檻提高至須逾執行期2分之1後始得申請。此外,也將明確要求假釋審查必須參酌被害人意見、再犯風險評估及矯治處遇成效,並記明理由。

洪孟楷認為,修法並非否定少年司法制度,而是在矯治精神之上,補強重大案件的責任機制。修法也絕對不是要用情緒立法,而是要讓制度更合理、更透明,也更能回應社會公益。(編輯:蘇志宗、蘇龍麒)1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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