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未滿12歲童可申請幫傭 中市府:配合辦理
2026/3/19 16:58(3/19 17: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行政院今天拍板通過家有未滿12歲孩童可申請外籍幫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對此表示,尚待勞動部另行公告後實施,將密切關注勞動部相關規定並配合辦理。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4月13日起,放寬家有未滿12歲孩童即可申請外籍幫傭,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新台幣5000元,另對家有罕兒或是3名未滿12歲兒童等特殊需求家庭,除就安費降為2000元,申請案也將優先審核。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透過文字稿表示,勞動部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並促進婦女勞動參與,放寬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條件,針對育有幼兒或有較高照顧需求的家庭,提供更多元的家務照顧選擇,並與現行托育制度相互補充。
勞工局指出,相關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新制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尚待勞動部另行公告後實施,勞工局將密切關注勞動部相關規定並配合辦理。(編輯:陳清芳)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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