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刑大警涉倒掛毆打嫌犯 開庭稱手段輕微非虐待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2日電)新北市刑大偵查佐張男等人在偵辦台版柬埔寨案件時,為逼問棄屍地點涉對2犯嫌倒掛毆打遭起訴。張男今開庭坦承客觀犯罪事實,但認為手段輕微僅涉刑法強制罪,並非惡性重大虐待。
根據新北地檢起訴書,111年11月時任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鄭姓、王姓、張姓、吳姓偵查佐,在偵辦台版柬埔寨案件時,因2名犯嫌涉及棄屍但不願供承,涉對2嫌施虐,將其蒙面倒掛毆打,逼迫唱歌並錄影,今年3月被依刑法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
新北地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張姓偵查佐出庭。張男辯護人表示,坦承客觀犯罪事實,但其行為是否構成凌虐,仍請法院審酌。
張男辯護人指出,凌虐須符合社會常情認定殘忍、不人道標準,但張男僅矇眼、拍打、施掛腳鐐及敲擊頭部1下,手段輕微,且時間僅有數分鐘。
張男辯護人更指出,張男當時動機是為讓嫌犯吐實棄屍地點,盡快破案尋回屍體給家屬交代。這些行為僅涉及刑法強制罪,並非惡性重大的虐待。同時張男也希望與被害人和解。
此外,時任新北市刑大員警趙男在承辦一起靈骨塔詐騙案期間,涉於112年7月將該案約談名單及日期傳給鄭姓偵查佐,鄭姓偵查佐再將消息轉傳給幫派份子,趙男被依刑法洩密罪起訴。
趙男今天也被傳喚出庭,在庭上坦承全部犯行。趙男律師指出,趙男犯罪事實與其他被告無關,且趙男自偵查至審理過程皆認罪,盼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法官指因趙男坦承犯罪,當庭諭知將採簡式審判程序。(編輯:李淑華)115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