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內政部推租賃條例修法 租霸下車條款有共識將先行

2026/4/17 18:40(4/17 19:0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民眾行經租屋廣告牆前。(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民眾行經租屋廣告牆前。(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內政部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將以有共識的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對不良房客可提前終止租約(租霸下車條款),以及強化公證契約的強制執行效力部分優先提出修法;另外,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面向將持續審慎研議。

內政部去年起推動租賃條例修正,提出保障3年租期、限制租金漲幅、規範「租霸下車」條款等,但草案尚未正式送至立法院審議。朝野立委與多個民間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中央儘速提出完整修法版本。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修正租賃條例是為更明確保障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益,並對於雙方的需求與困境,給予更明確清楚的保護,因此將評估與整合意見,就各界具有共識的衡平雙方權益保障部分,包括規範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等合法權益、對於不良房客可提前終止租約等,及強化公證契約的強制執行效力部分優先提出修法,同時也會依各界相關意見持續精進。

租賃住宅市場關係房東、房客及租賃住宅服務產業等多方權益,內政部說,民團今天記者會所提的租期保障、租金調整機制、租霸排除及市場透明化等議題,皆在掌握與研議範圍;但目前社會對於部分修法設計仍有不同意見,特別是在「租期保障」及「限制租金漲幅」等議題上,各界對於是否可能影響租屋市場供給及帶動租金價格變動有不同看法,因此須審慎評估其政策影響。

內政部表示,為穩定租賃關係及保障租賃雙方權益,將先就具有共識部分,加速提出租賃條例修法,務求制度設計能兼顧公平性與可行性,並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此外,針對近期有媒體報導部分房東以房客可申請「雙租補」為由調漲租金及每度電費情形,內政部說明,雙租補是考量部分民眾以分租型式居住,故開放同住但非屬家庭成員者可分別申請租金補貼,以符租屋市場實際情形,若有偽造租約等不法情事,經發現均將移送檢警調查。

內政部強調,房東若藉此任意調漲租金及電費,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已規定,房東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且所收取的每度電費也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有違反規定情形,房客可拒絕房東要求,並向當地消保或地政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房東如不改正最重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編輯:林克倫)1150417

支持中央社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小額贊助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