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警竊錄81人私密影像 監院糾正市警局「渾然未察」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5日電)監委葉大華、紀惠容今天表示,台北市警局前警員黃仕奇以及前警員郭昇翰長期違法裝設密錄器,竊錄他人私密影像,被害人計有80名女性、1名男性,但台北市警局及所屬機關竟長期渾然未察,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日前已通過糾正北市警局。
近年來屢傳警察人員涉及違法竊錄、詐騙取得、散布、販賣性影像等重大風紀案件,台北市、高雄市、屏東縣都有警員遭判刑或懲處。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21日審查通過葉大華、紀惠容調查報告,並通過糾正台北市警局未盡監督責任,同時促請警政署及高雄市警局確實檢討改進員警法治及性平素養不足問題。
針對台北市警局被糾正,葉大華、紀惠容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黃仕奇在民國109年10月至113年7月間曾於住家、駐地廁所及同所女警租屋處裝設密錄器竊錄他人私密影像,直至113年7月被女性同事發現;郭昇翰則是111年5月間在駐地廁所內預先裝設密錄器,竊錄女性同事、未成年人及洽公民眾如廁畫面影像,113年10月因檢察機關偵辦「創意私房」色情網路論壇案件,才循線發現違失。
根據監委調查,黃仕奇、郭昇翰長期違法裝設密錄器,竊錄他人性隱私影像,被害人計有80名女性,其中未成年3名,另有1名男性。
監委表示,雖然黃仕奇、郭昇翰經刑事法院分別判處有罪及相當刑責,台北市政府也分別核予1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但2人違失行徑係屬長期不法侵害同事、成年民眾及未成年人身體隱私權益,對被害人身心產生不良影響甚鉅,台北市警局及所屬機關竟長期渾然未察,顯未依法落實提供保障警員及民眾免於性騷擾及數位性剝削的性別友善環境,核有重大違失。
此外,監委也提到,高雄市警局轄下派出所前員警凃博旻在113年12月22日違法竊錄女性報案人身體隱私影像,反映出高市警局內部稽核、受理報案程序、數位證據保全程序等方面均有重大漏洞,高市警局除應落實警察風紀管考制度外,也須重新檢討報案處理流程與採證程序。
對於屏東縣警局轄下派出所前員警劉汶燁,違法使用警政設備及系統查詢性影像被害人個資一事,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就警政查詢民眾個資系統的管制措施,落實事前審核及事中勾稽。
監委說,近3年多名基層員警涉嫌違法竊錄、詐騙取得、散布、販賣性影像等相類違失行為的醜聞,已有8件違失事件涉犯刑事責任,被害人共98人,引發譁然,警政署應督同所屬對於所屬人員品格、法治素養、性平意識等倫理教育訓練及宣導通盤檢討,強化人員恪遵警紀及相關法令,並落實被害人保護機制。(編輯:翟思嘉)115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