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新北查11溫泉業者 9家不合格

2015/1/22 12:4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2日電)新北市消保官為保障民眾春節泡湯安全,日前針對溫泉業者展開聯合稽查,結果,共抽檢11家,9家不合格,消保官限期改善。

消保官周繼雄表示,新北市溫泉處所林立,為保障民眾春節期間消費公平與安全,消保官日前針對溫泉會館溫泉標示、營業衛生(含溫泉水質檢驗)及消防公安與等事項會同業管機關進行聯合公安調查。

他今天公布稽查結果表示,這次共抽檢11家溫泉業者,9家不合格,在溫泉衛生管理發現缺失有大眾池及湯屋溫泉使用禁忌注意事項未依規定張貼、室內溫泉池出口標示燈故障、大眾池緊急服務鈴未標示。

在溫泉衛生管理部分發現缺失有廚房冷凍及冷藏庫部分食材存放未離地面、廚房洗滌區天花板部分毀壞等;在消防公安部分發現缺失有消防室內栓瞄子未接上、避難器材標示設備未固定、現場受信總機開關未定位等缺失,在消保官要求下,業者均於限期內改善完成。

消保官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市府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春節期間泡湯賞春時,須注意溫泉場所公共安全;溫泉業者須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10401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