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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可透視垃圾袋政策4月開跑 7月起開罰

2022/3/17 15:12(3/22 09: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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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7日電)桃園市實施「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可透視垃圾袋政策」4月起宣導、7月起正式實施,僅限一般垃圾需要用可透視垃圾袋,違者最高可罰6000元罰鍰。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強化民眾資源分類習慣,減輕垃圾處理壓力,第一階段於今年起辦理「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宣導期間廚餘回收量能提升14%、成效良好,將在4月1日起正式實施。

環保局表示,第二階段將實施「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在4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7月1日起正式實施;若民眾在宣導期內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清潔隊員會予以勸導,正式實施後則會拒收未使用可透視垃圾袋的垃圾,屆時未依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目前僅限一般垃圾需要用到可看見內容物的垃圾袋打包垃圾,至於資源回收物、廚餘及大型家具等仍可依照以往模式回收。

呂理德表示,民眾家中黑色、深色或不透光垃圾袋,可使用於盛裝資源回收物、廚餘等,於交付資源回收車及丟入垃圾車廚餘桶時,袋口無須綁緊,讓清潔隊員方便辨識,廚餘水份則瀝乾再倒入廚餘回收桶內。(編輯:張銘坤)1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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