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北市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議會通過 選舉看板將限縮

2022/8/3 20:0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日電)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市府提出的「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將限縮競選廣告物張貼地點、時間、尺寸等,預期市區選舉看板將可減少。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定期大會通過由北市政府提案修正「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條例經議會審議通過,因有內容有修正罰則須函報行政院核定,核定後才能施行,年底選舉應該無法適用。

建管處表示,市議會通過自治條例,內容包含限制競選廣告物張貼時間及地點、名稱等。

建管處指出,修正後自治條例,將從選舉投票日前一個半月才能設置廣告物;過去自治條例求設置廣告物地點僅要報備,修正後,競選廣告物要設在市府公告選舉公布欄等處,且經北市選舉委員會公告政黨號次、參選人姓名號次,才能設置。

建管處表示,若未依規定設置廣告物可強制拆除,若違規,可罰款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採先裁罰後限期改善。

建管處指出,包含設在公共設施、建物、車輛等處,且寫有參選人姓名或政黨名稱、參選人或政黨圖像及號次、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競選標語,有以上3項都稱競選廣告物。

建管處表示,修正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是期盼明定設置期間及類型,盼能達到維護市容景觀及公共安全。(編輯:方沛清)11108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