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帶鱷魚抗議企圖野放 北市警依社維法送辦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7日電)飼養河口鱷業者今天載運1隻近3公尺鱷魚到立法院外抗議並企圖野放,經台北市動保處及警方合力圍住鱷魚,動保處已把鱷魚送回飼養場,警方將依違反社維法函送飼主。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發布新聞資料表示,經營河口鱷人工飼養場的飼主,上午5時30分因不滿中央預告禁養河口鱷,擔心影響生計,雇吊車運送1隻約近3公尺長河口鱷魚到台北抗議。
動保處表示,業者聘雇吊車抵達立法院,把全身已固定鱷魚放在立院大門外,意圖野放抗議,幸先前掌握訊息並成立專案小組,與轄區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嚴密監控此次抗議行動,並通知動物園鱷魚專家到場協助。
動保處與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後續以圍欄圍住業者放置的河口鱷,警方後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管制業者及動物。
中正一警分局新聞資料提到,此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把飼主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並呼籲,民眾表達意見應循合法途徑,勿帶具危險性動物至公共場所,以免觸法及影響公共安全。
動保處表示,河口鱷咬合力強大,最長可至5公尺,若在市區逃逸,可能威脅民眾生命安全引發恐慌。此案被放置在立院大門外的鱷魚,經動物園專家現場監測鱷魚狀態,後續把鱷魚運至台北市動物之家,經檢查後與提供適當保濕及補充水分,再聘民間吊車於上午10時在動保員陪同,押運鱷魚返回飼養場。
動保處指出,此案飼主以動物當抗議籌碼,還綑綁鱷魚,未做保水並長途運輸,涉損害動物福利,將函送當地政府建議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查處。
動保處表示,任何活動不應以動物當籌碼,鱷魚屬危險動物,用五花大綁及長途運輸,除造成動物緊迫受傷,若逃逸將導致他人受傷並威脅公共安全,行為人恐面臨嚴重法律責任。將持續掌握用危險動物當抗爭活動的情資,並提出因應方式,確保市民安全及動物福利。(編輯:林恕暉)1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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