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6至7樓集合住宅須公安申報 強化火災防護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因近期國內外發生多起重大火災憾事,為落實預防危險並配合中央政策,要求台北市6樓至7樓的集合住宅即起應申報公安檢查,確保市民安全。
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釀多人死傷,香港保安局初步檢驗,大廈竹棚使用圍網具阻燃效果,大火最初是低層圍網起火伸延到其他部分,再引燃圍封窗門的發泡膠板,燒斷棚架竹枝飛墜導致其他樓層著火,並蔓延迅速。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透過新聞資料表示,鑑於近期國內外發生多起重大火災憾事,包括近日發生的香港宏福苑火警,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公寓大樓消防安全與避難設施完備狀況。
建管處表示,為落實預防危險、守護台北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配合中央政策,北市自今年起把針對8樓以上的大樓公安檢查申報義務,擴大適用範圍到6樓至7樓的集合住宅。
建管處表示,按內政部公安申報規定,集合住宅大樓16樓以上為每2年申報1次,期限為當年度1月至3月底日止但首次申報除外,公安申報檢查項目共6項,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北市8樓以上建物已於2023年起正式納入應申報對象。
依建管處數據,北市6樓至7樓的集合住宅申報公安檢查僅1300件,申報率僅16%。建管處表示,將規劃持續輔導,且視明年輔導狀況評估針對未申報的公寓大樓開罰。
建管處表示,北市6樓至7樓的集合住宅即起應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每4年重複辦理1次。未依規定申報,可依法開罰最高為新台幣30萬元。
建管處表示,過往大樓火災意外起因幾乎是避難樓梯間堆雜物、常閉防火門失效、逃生路線阻塞等狀況。
建管處表示,大樓所有權人、管委會應委託內政部認可專業機構或人員,全面檢查建物防火避難設備與系統,包含逃生動線、防火隔離、消防逃生緊急供電設備,若遇火警或重大災害,才能確保住戶生命安全。(編輯:李亨山)1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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