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揭計程車大型活動亂喊價 北市:蒐證後可申訴
2026/1/9 12:35(1/9 13: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9日電)議員稱參加大型活動的民眾常遇計程車亂喊價等爭議,因舉證難,多數自認倒楣,恐影響城市形象。北市公運處今天表示,乘客先蒐證再申訴,獲報後會通知駕駛說明,違規就開罰。
台灣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以質詢資料表示,參加跨年晚會、演唱會等大型活動的民眾常反映,計程車在特定時段及地點有坐地起價、拒載短程乘客等爭議,影響市民與旅客對台北市交通秩序及城市形象觀感。
他說,多數網友提及在台北參加大型活動或從夜店離場返家時,部分計程車會主動喊價甚至開出高於表定費率金額,認為部分小黃司機是實質變相定價。
陳宥丞表示,法規明定計程車應跳表計費,禁止加價或拒載,但實務上,違規常發生在短時間、高密度人潮的熱點,因舉證困難、檢舉不易,無法有效遏止此狀況。
他說,基於保障乘客權益、維護台北市城市形象,市府應對跨年、大型活動及信義區熱點規劃專案稽查等措施,研議增加稽查員等配置,減少部分計程車亂喊價拒載等問題。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以文字回應,計程車如拒載及亂喊價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駕駛新台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計程車應按規定收費,違者可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公運處表示,民眾遇到未按表收費或超收車資的計程車,可先記下車號,發生時間及地點等具體違規事證,並拍照或錄影,後續撥市民熱線1999申訴。
公運處官員說,查緝計程車坐地起價等違規狀況,實務確實有難度,因發生時程較短且都在高密度人潮聚集地,只能先由乘客自行蒐證或索取乘車證明等作法,後續掌握申訴資料,會通知計程車駕駛說明,如有違規就開罰。(編輯:龍柏安)1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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