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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漁產委外員工絞機器亡 北市:雇主應付職災補助

2026/2/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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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台北漁產運銷公司委外廠商17歲女員工遭機器絞入身亡,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勞檢發現業者未替女員工投保勞健保,已移請勞保局處理加保問題,但雇主仍應給付職災補助。

北市警消於1月31日晚間6時許獲報,萬華區萬大路有名17歲女子執行保麗龍機台作業時身體遭捲入,緊急派員到場處理,女子已無生命徵象,警方將負責人55歲劉男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

北市勞保局昨天說明,雇主涉嫌職安法2項刑事責任,今天則表示勞檢時發現業者未替女員工投保勞健保,但廠商實際僱用人數5人以下,未達勞保強制投保門檻,不過作為雇主,仍應重視勞工保險保障,協助勞工透過其他合法管道參加保險。

勞動局說,針對女員工未具勞工保險投保身分,將依權責移請勞保局處理加保問題;又依據勞基法第59條規定,本案勞工已經死亡,雇主仍應給付職災補償平均工資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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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涉及刑事責任部分,首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規定,「雇主對於自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應使該機械停止運轉。」這次事件機械沒有停止運轉,涉及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此案發生職災死亡,也涉及職安法第40條刑事責任,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其次,此案女員工未滿18歲,疑違法從事職安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所指「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分之掃除、檢查等。」工作,涉及職安法第41條的刑事責任,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8萬元以下罰金。(編輯:蕭博文)1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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