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稽查早餐業 1業者食材逾期罰6萬元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18日電)花蓮縣衛生局近日啟動早餐業專案稽查,共查核9家業者、抽驗10件產品,其中1件腸桿菌科超標,限期改善並輔導複抽已符合規定;另1家業者食材逾期,已下架並裁處6萬元罰鍰。
確保民眾飲食安全,花蓮縣衛生局針對早餐餐飲業高風險即食食品、調味醬及麵條等抽驗10件產品,檢驗項目包含微生物(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防腐劑及邦克列酸。
抽驗結果顯示,僅1件產品初抽時「腸桿菌科」超標,經命限期改善並進行輔導後,複抽結果已符合規定;另1家業者在作業現場存放逾期食材,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透過新聞稿表示,本次專案稽查重點除了檢驗高風險即時食品(沙拉、飲品、食用冰塊)、調味醬及麵條外,也同步檢視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產品來源文件及標示等項目。
稽查結果顯示,多數業者在衛生管理與產品標示上均符合規定;針對違規存放逾期食材之業者,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要求立即下架,並依同法第44條處以罰鍰。
朱家祥指出,現代外食族群眾多且早餐型態多元,特別提醒消費者,近期氣溫變化劇烈且濕度較高,早餐常見的即時食品如沙拉、飲品、鮮乳或食用冰塊,若在常溫下存放超過2小時,微生物便會快速生長導致食物變質,建議購買後盡速食用,避免將餐點長時間放置於室溫環境,以防食品變質風險。
另外,民眾應選擇環境整潔、食材來源清楚的店家,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花蓮縣衛生局強調,早餐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確保製作場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如食材應離地置放、遵守先到期先出或先進先出原則,留意食品保存期限。
此外,從業人員每年應接受健康檢查、作業時穿戴整潔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習慣。衛生局持續辦理衛生稽查,結合業者的自主管理與民眾的共同監督,協力守護縣民的餐飲衛生安全。(編輯:謝雅竹)1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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