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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外交部:漁業執法協議 不涉及劃界

2015/6/1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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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7日專電)最近台菲海域接連發生漁事糾紛,菲律賓外交部今天再次證實台菲正在洽簽漁業執法合作協議,且協議只牽涉執法程序,不會觸及海洋劃界事宜。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傅查理(Charles Jose)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上說,菲律賓政府正在審視菲台漁業執法合作協議,「這套機制將為雙方執法人員提供遵循方針,以處理海上事端」。

他補充,協議僅為外國漁船的拘捕及扣留制定標準程序,不會碰觸涉及主權的海洋疆界或劃線事宜。

據了解,漁業執法合作協議主要是將「廣大興」案之後台菲雙方達成的3項共識,予以書面化及制度化。這3項共識為:漁業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執法前相互通報與扣押逮捕後儘快釋放。

傅查理說明,菲律賓與台灣並無外交關係,因此將透過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以非政府機構的模式簽署。

被問及菲國外交部是否會就台菲最近多次漁事糾紛向台灣提出抗議?傅查理回應,如果有,菲方將會透過MECO提出,但他也立即澄清,MECO不一定會向台方提出抗議。

稍早前,菲國海岸防衛隊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如果不劃界,漁業執法協議的效果將打折扣。另方面,菲國漁政官員稍早也向菲媒表示,不認同將菲國12浬至24浬鄰接區也視為台灣漁民可以捕魚的「重疊海域」。

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將召開跨部會會議,對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議草約做最後的審視,傅查理表示不清楚何時召開會議,以及哪些單位將出席會議。1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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