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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案尹錫悅內閣成員第2人定罪 韓國前內政部長李祥敏判7年

2026/2/12 15:50(2/12 16: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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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首爾12日綜合外電報導)涉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2024年12月實施緊急戒嚴失敗行動的前行政安全部長官(內政部長)李祥敏,今天遭到韓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路透社和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現年61歲的李祥敏在緊急戒嚴當時向時任消防廳廳長許石坤傳達尹錫悅要求切斷個別媒體水電供應的指示,構成執行內亂罪。法官同時指出,李祥敏去年2月出席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對尹錫悅彈劾案庭審時否認接受尹錫悅相關指示,構成偽證罪。

但審判庭認為,李祥敏涉嫌濫用職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等罪名不成立。

審判庭表示,尹錫悅、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告人(李祥敏)的內亂行為毀損民主主義的核心價值,無論其目標是否達成,均應予以從重處罰。李祥敏指示消防廳斷供個別媒體水電協助內亂,罪責不輕。

韓國內亂特別檢察組上個月就李祥敏涉嫌執行內亂重要任務,對他求處15年有期徒刑。李祥敏否認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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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法院核准逮捕令,李祥敏即遭到羈押。

他是第2位因戒嚴案被定罪的尹錫悅內閣成員。前國務總理韓悳洙1月已被判處23年有期徒刑。(編譯:何宏儒)1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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