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班地擅採竹筍 恐觸法送辦
2014/9/2 10:01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日電)嘉義林管處今天表示,今年8月間,查獲2起民眾闖入國有林班地偷採麻竹筍事件;民眾若擅入無租約林班地採農作,恐觸法。
嘉義林區管理處指出,嘉義縣、台南市低海拔山區盛產麻竹筍,每年7至9月是採收期。今年8月10日,1名官姓男子前往阿里山第59林班地採取麻竹筍292公斤,後來被查獲。
嘉義林管處表示,官男原承租第59林班地,但已解除租約、領取補償金,疑貪圖一時利益,又回到林班地採收麻竹筍,被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嘉義林班地說,今年8月13日,警方又在阿里山事業區第59、166林班地內查獲許姓男子涉嫌盜採麻竹筍133公斤,一樣被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嘉義林管處呼籲,國有林班地內的竹筍屬於國家所有,除非有承租關係,否則林地內擅自採取竹筍等森林主、副產物是違法行為,若是遭查獲,將觸犯竊盜罪嫌。1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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