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女友爺爺 男大生判無期
2014/9/2 18:19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日電)林姓男大生因不甘女友提出分手,今年5月持水果刀潛入女友家中刺死女友爺爺、刺傷女友父親,今天遭台中地院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大生因不甘吳姓女友提出分手,多次在女友工作地點守候尾隨女友返家,並發送「別等到鬧出人命再後悔」等簡訊給女友。
林姓男大生在5月20日晚間,騎機車至五金行購買1把水果刀潛入女友家中,先刺殺女友爺爺數刀,再刺傷前來救援的女友父親後逃逸,造成女友爺爺傷重不治。
林姓男大生雖然在偵訊時表達後悔之意,但檢方認為林姓男大生在主觀上確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起訴林姓男大生。
法官認為,林姓男大生僅因個人感情糾葛細故,且與被害人無深仇大恨,竟持刀施暴,手段兇狠,屬惡行重大,但林姓男大生平日素行尚可,也有就讀大學歷年成績表、獎狀,尚具相當教育可塑性。
法官判決指出,如予以適當再教育,重歸正途機會甚大,可期待依目前矯正方式收到教化結果,並非罪無可逭而需永久與世隔絕,所以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10309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