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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政治獻金法挨罰 柯文哲興訴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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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柯文哲涉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114年開罰374萬元、115年部分重為處分改罰240萬元。柯文哲提行政訴訟抗罰,並就240萬元案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開庭,柯文哲並未到庭。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審議通過「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查核報告,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於民國114年3月間做出原處分,依法裁處柯文哲共新台幣374萬元罰鍰,並沒入5579萬餘元。

柯文哲不服,提起訴願。監察院於114年9月底訴願決定書,撤銷部分裁罰,由原處分機關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其餘訴願駁回。柯文哲不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監察院114年底做出重為處分,裁罰240萬元,沒入5567萬餘元。

柯文哲不服重為處分,提起訴願;監察院於115年3月間駁回訴願。柯文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並聲請在本件裁罰240萬元案件判決確定前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首次開庭,柯文哲並未出庭,由委任律師陸正義、林石猛、戴敬哲代表出庭。(編輯:龍柏安)1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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