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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掌摑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 涉5罪一審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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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林姓女子今年3月到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吳中和到場旁聽卻遭她掌摑。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依傷害等5罪,判她1年1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尚未訂應執行刑,可上訴。

全案源於林姓女子與親屬間有民事糾紛,對弟弟於訴訟程序中的委任律師心生不滿,台中地院一審審理時,林女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當庭辱罵,甚至作勢要掌摑,對方閃躲才沒受害。

一審再開庭時,林女弟弟又委託另名女律師開庭後,林女追打女律師、拉扯頭髮,甚至潑灑不明液體。全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時,林女弟弟委託的第3名女律師,又遭林女當庭辱罵恐嚇。

經其中2名被害律師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刑法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將林女起訴。今年2月案件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吳中和等人到庭旁聽關心案件,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吳中和等人拍照,並恐嚇要殺害。

地院今年3月17日案件開庭前,吳中和與多名律師到場準備旁聽,林女竟在法庭外掌摑吳中和致受傷並出言辱罵,隔日又於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揚言殺害吳中和等人。林女對吳中和等人施暴等5案,再被中檢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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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針對林女涉及的前案,今年4月間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尚未訂應執行刑。

另外,針對吳中和施暴等案,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等5罪,判處林女1年1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尚未訂應執行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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