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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沈威志行政疏失未構刑責

2015/2/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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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陸軍下士洪仲丘疑不當管教致死案,時任陸軍542旅旅長的沈威志一審被判6個月,今天二審改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沈威志只構成行政疏失,尚未達刑事責任。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周盈文表示,沈威志被檢察官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起訴,但二審合議庭認定他沒有預知及預見的可能,跟其他的共犯也沒有犯意的聯絡或行為分擔,也就是說,沈威志在本案確實有違失,但只構成行政疏失,尚未達到要以刑責論處制裁,因此改判無罪。

高院今天將沈威志從一審6月改判無罪,前副旅長何江忠及連長徐信正,分別從一審6月及8月,改判為3年;18名被告當中,禁閉室管理士侯孟南及張豐政仍獲判無罪,其他16名被告也多有改判。

桃園地院去年3月7日以洪仲丘死亡非遭蓄意虐死,對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被告判決,其中13人被判刑,另5人無罪;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分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6名管理士分處5月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1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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