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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放託運行李 疑接觸不良冒煙

2015/3/1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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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9日電)有旅客將行動電源放置在託運行李中,疑似接觸不良而冒出白煙,航警局表示,鋰電池需隨身攜帶上機,不得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有網友在臉書上貼上照片指出,看到一名旅客在出境時,行動電源突然掉在地上,並且自燃冒出白煙;網友表示,終於知道為什麼行動電源不能放在託運行李了。

有3C達人表示,意外可能因為行動電源電路板與電池組接點有瑕疵,或是未完成絕緣,造成內部短路自燃。

負責機場安檢人員表示,出國旅客行李在經過X光檢查時,若發現攜離鋰電池時,都會要求不能放在託運行李中,並且隨身攜帶。

航空警察局也表示, 為了維護飛航安全,手機、電腦等3C產品的鋰電池設備,需要隨身攜帶,並且在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放入塑膠袋中個別保存,以避免電池在行李搬運或是高空飛行時,因行李相互碰撞、高空氣壓等因素,造成自燃意外發生。1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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