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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抗議案 陳為廷林飛帆出庭

2015/6/4 14:33(6/4 19: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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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4日電)抗議強拆大埔而對苗栗縣府砸雞蛋、丟鞋等案,今天在台中高分院開庭,陳為廷、林飛帆等人出庭。

捍衛大埔巡守隊長林一方及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等7人,因抗議強拆大埔,2年前在「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府並砸傷員警等案中,被控非法集會、傷害、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陳為廷另因對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被控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

除丟鞋案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為廷罰金新台幣1萬元、扣案運動鞋沒收外,其餘均無罪。

陳為廷因丟鞋被判罰金提出上訴,他在法庭上表示,劉政鴻前往張家弔唁慰問並不是執行公務,自己是為了阻止劉政鴻強闖民宅才丟鞋,希望法院改判他無罪,並發還遭沒收的球鞋。

檢方指出,依據苗栗縣急難救助辦法,縣長前往喪家慰問,是依法行政,而陳為廷丟鞋已逾越表示意見方式,具有羞辱意涵。

陳為廷說,檢方起訴書中多次出現「竟以」兩字,顯見檢察官具有強烈主觀意識,認定被告有犯意。他也在法庭上反問法官及檢察官,若房子被拆、丈夫被逼死,心裡作何感想。

此外,檢方針對陳為廷、林飛帆等人非法集會、傷害、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提出上訴,他們均表示希望能維持跟一審一樣無罪判決。全案將於25日上午宣判。1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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