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廚餘非法處理 廢清法最高罰3萬2015/11/13 16:0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環保署廢管處長吳盛忠今天說,具回收再利用資格業者,若未按廢清法規定將廚餘以正常管道回收處理,最高可罰新台幣3萬元。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