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美河市案 捷運局前聯開處長判十年2015/12/28 11:0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台北地院認定美河市弊案,捷運局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圖利日勝生,造成台北市政府逾5億元的權值損失,今天判處高、王各10年、4年徒刑。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