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毒化物釋放量申報改為每年1月底前2016/1/6 13:04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環保署毒管處今天表示,修正發布毒化物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申報期間調整為每年1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的毒化物釋放量。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