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查獲現金賄選 鄉代候選人5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6日電)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大同鄉楊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現金新台幣500元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檢方訊問後,認為無勾串滅證之虞,諭知楊姓候選人5萬元交保。
檢方發布新聞稿指出,檢警日前接獲情資,楊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於11月上旬在大同鄉一家餐廳內,直接交付500元向黃姓選民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檢方表示,經偵訊後,楊姓候選人與黃姓選民都坦承犯行,這起案件沒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承辦檢察官於昨天諭知楊姓候選人以5萬元交保,黃姓選民已訊畢請回。(編輯:張銘坤)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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