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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籲脫團越客自首 助藏匿恐觸法

2019/1/1 18:08(1/1 18: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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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 1日電)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今天公布中文、越語的報案電話,呼籲日前脫團的越南旅客自行到案,同時提醒若提供藏匿、協助隱避者將涉及刑法藏匿人犯罪嫌,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南某旅行團日前入境台灣後,發生旅客集體脫團事件,移民署及全國各地警察機關目前正積極查緝脫團旅客。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下午舉行記者會,呼籲脫團的越南籍旅客主動投案,同時也希望認識脫團旅客的親友能告知,並協助投案。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指出,本次脫團旅客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目前已由司法機關偵辦,自行到案者除可考量情節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也可提前返回越南。

陳建成表示,脫團旅客目前已到案計24人(查獲15人,自行到案 9人)。移民署並製作中文、越語文宣,透過社群網路及通訊軟體廣為發送,請在台、越鄉親鼓勵脫團旅客自行到案。

陳建成說,這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台簽證,但因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

他表示,由於脫團旅客已涉及刑事案件,若提供藏匿處所、協助隱避者,恐觸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並提供北區事務大隊 02-29611356、中區事務大隊04-24725102、南區事務大隊0988-955971、國境事務大隊0933-090291等4支電話,提供協助或報案使用。(編輯:戴光育)1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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