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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板車跨雙黃線閃燈逼車讓道 瑞芳警攔車告發

2019/7/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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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6日電)李姓男子昨天下午駕駛拖板車行經台2線時,不僅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更不斷以閃燈逼迫前車讓道,遭警方攔下依法開罰。

警方今天表示,新北市東北角台2線濱海公路沿線,由於風景壯麗加上景點多,更是來往花東宜蘭的必經道路,時常吸引大量遊客造訪,沿線也常有大型車輛呼嘯而過,恐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瑞芳警分局在暑期期間針對危險駕駛行為展開交通大執法。

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王忠勇和警員徐弘玫昨天下午5時許在台2線113公里處巡邏時,發現李男駕駛拖板車不斷以閃燈逼迫前車讓道,更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由於違規事實明確且嚴重影響安全,警方經蒐證後鳴警笛上前攔查。

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危險駕駛」開單告發,依法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3點。

瑞芳警分局表示,警方已將台2線等重要路段列為加強取締路段,呼籲駕駛勿心存僥倖,若有惡意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除需負擔高額罰鍰外,更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因而肇事,除需負民、刑事責任外,還會吊銷駕照,得不償失。(編輯:李錫璋)1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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