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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搭公車口罩戴下巴 警方函送台中市府裁處

2021/5/2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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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1日電)台中市46歲葉姓女子20日搭公車時口罩戴在下巴,車上民眾勸導未果,報警處理。警方今天表示,依規定將婦人函送台中市府裁處。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指出,葉姓婦人20日下午4時搭乘公車行經西區台灣大道路段時,她將口罩拉到下巴,未摀住口鼻,車上乘客勸阻反遭婦人怒罵,乘客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請婦人下車、戴好口罩,婦人一度與警方對峙,最後下車後才戴好口罩。警方登錄婦人資料後,將相關資料移請主管機關裁處。台中市政府將在今天下午3時的防疫記者會中公布是否開罰。

國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至28日,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

這名婦人相關行為,依據傳染防治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編輯:戴光育)1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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