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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禍行刑式狙殺後自首 檢起訴求重判籲勿減刑

2022/2/16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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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6日電)宜蘭市去年發生一起「假車禍、真槍擊」命案,劉姓男子以行刑式開槍狙殺羅姓男子致死,案發後向警方自首,全案檢方今天偵結起訴劉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且勿予以減刑。

宜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經調查,劉男與羅男素有怨隙且有債務糾葛,羅男又屢對劉男的家人砸車、砸店,又放話欲圍剿劉男,劉男因而萌生殺意。

劉男於110年10月19日凌晨駕車尾隨羅男駕駛的自小客車,凌晨2時許,在宜蘭市縣民大道2段與環市東路製作假車禍,待羅男下車查看時,持槍朝羅男射擊,羅男中彈慌忙上車後,劉男又在駕駛座旁持槍抵住羅男頭部射擊,並近距離朝副駕駛座上的吳姓男子上半身開槍,造成羅男送醫不治,吳男則左手受傷。

案發後,劉男在同日凌晨2時6分持槍彈前往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自首,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今天偵結,檢察官黃明正以劉男涉犯刑法殺人、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劉男行凶後雖立即到警局自首,但審酌行凶手段、凶器種類、被害人傷勢部位及嚴重程度,且未將被害人送醫,也未曾對被害人家屬表達任何歉意等,認定劉男自首動機應非出於真誠悔悟,只是因無法躲過法律制裁不得不自首,建請法院勿依自首規定給予劉男減輕刑責。(編輯:李錫璋)1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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