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北男酒駕致死國民參審判7年2月 二審4/16宣判

2024/3/21 12: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李姓男子涉酒駕致人死亡,成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判刑7年2月。經上訴,二審高院今開庭,李男與死者家屬達成新台幣450萬元和解,李男求輕判4年。法官定4月16日宣判。

全案緣於,李姓男子去年酒駕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被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成為台北地方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宣判,依李男自白,稽核檢察官提出各項書證、物證後,認定李男確有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犯行;合議庭認定李男不符自首要件,判處7年2月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李男主張,對於罪名及犯罪事實不爭執,他都認罪,僅對於有無適用自首以及認為原審量刑過重,請求輕判;法官另排定李男與死者家屬調解。(編輯:方沛清)11303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