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罷免查水表案 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起訴後50萬交保裝電子監控

2025/5/14 21:12(5/17 08: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花蓮地檢署14日起訴涉查水表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下午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地院召開接押庭後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圖為明良臻(右)在父親(左)等人陪同下步出法院。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4年5月14日
花蓮地檢署14日起訴涉查水表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下午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地院召開接押庭後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圖為明良臻(右)在父親(左)等人陪同下步出法院。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4年5月14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4日電)花蓮地檢署今天起訴涉「查水表」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下午移審地院,晚間裁處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明良臻經訊問後已坦承大部分客觀事實,僅爭執其並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意,然依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於偵查中的供述,並參以其他證據資料,足認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

花蓮地方法院審酌明良臻的社會經歷、工作職位、智識及經濟能力,認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存在。

花蓮地檢署14日起訴涉查水表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下午移審地院,晚間裁處明良臻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為明良臻(前左)晚間步出法院,鞠躬向各界道歉。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4年5月14日
花蓮地檢署14日起訴涉查水表案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3名官員,下午移審地院,晚間裁處明良臻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為明良臻(前左)晚間步出法院,鞠躬向各界道歉。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4年5月14日

不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因明良臻自偵查中執行羈押至今已有相當時日,檢察官於偵查階段取證程序也到一定程度,衡量羈押為對於人身自由限制最強烈手段,及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公益、羈押的比例原則,並參酌檢察官、明良臻及辯護人的意見而做出裁定。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本案源於花蓮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在一階段提議時,明良臻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引發「查水表」爭議,花蓮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此案經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地院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後裁定交保,明良臻的父親到法院辦理手續,看見守候媒體拱手說「謝謝,辛苦了。」明良臻因為安裝電子設備,花了一些時間,直到晚間9時許仍未離開地院。(編輯:黃名璽)11405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