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商盜賣公糧遭判刑 嘉義分署追回112萬抵稅
2025/6/26 14:22(6/26 15: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6日電)嘉義縣大林鎮李姓碾米廠負責人102年被查獲盜賣公糧侵占公有財物,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1年6月定讞入獄,碾米廠器具拍賣後仍欠營業稅,嘉義分署強制解約扣得保險金112餘萬元抵繳欠稅。
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發新聞稿指出,李姓負責人所有碾米廠當年在地方上頗具規模,也自創品牌行銷做出口碑,但後來因擴張太過快速,資金周轉不靈,竟然鋌而走險盜賣公糧,侵占所得財物的公糧蓬萊稻穀達160餘萬公斤。
嘉義分署說,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1年6月定讞,李男於103年10月入監服刑,109年1月假釋出獄,其所有碾米廠機器設備104年拍賣後欠繳營業稅新台幣逾114萬元。
經移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12年4月由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承辦執行人員立即調查李男財產明細,查得其有多家保險公司投保紀錄,研判應有清償欠稅能力,隨即通知李男前來分署清繳或提出擔保分期繳納。
然而,李男到場後表示無法清償欠稅,分期繳納也無法提出擔保,執行人員立即扣押其於3家保險公司投保的人壽保險,之後並多次通知李男表示意見,因無可停止執行的事由,分署遂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險契約,並收取112餘萬元解約金抵繳欠稅款項。(編輯:李亨山)1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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