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持毒駕車撞人重傷肇逃 嘉院判應執行2年徒刑

2025/9/6 11:17(9/6 11:3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嘉義地方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嘉義地方法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陳姓男子被控4月駕車追撞行人成重傷,由於車上藏毒品而肇事逃逸,仍遭警方查獲,雖坦承施用喪屍煙彈,但檢驗呈陰性;嘉院依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判應執行2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陳姓男子駕車在嘉義市買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後,行駛於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正大路時,車輛往右偏向,追撞同向王姓行人。

陳姓男子顧及車上藏放喪屍煙彈,擔心被查獲,加速逃離現場。王姓男子妻子在場目睹丈夫遭撞倒地不起,立即呼救,警方據報趕抵,在事故現場附近路口逮捕陳姓男子,於車上查扣毛重約5公克喪屍煙彈等證物。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根據判決書,王姓男子經送醫急救、手術,目前仍昏迷住院,復原可能性極低,已達身體重大難治重傷害程度,而陳姓男子自陳事故當天有施用喪屍煙彈,但經警方採集尿液無檢出毒品成分陽性反應,酒測值為零;陳姓男子供稱案發時在看手機,沒注意車子偏離。

嘉院審酌陳姓男子肇事後畏罪逃逸,遺留被害人於事故現場,及造成被害人所受傷害嚴重程度,另雖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但迄未與被害人家屬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害等,涉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駕車致人重傷而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持有毒品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2年徒刑。(編輯:李明宗)11409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