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1嫌3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2025/11/7 12:5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北檢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涉洗錢案,檢察官聲押在台重要幹部王昱棠、辜姓女主管等5人。北院昨天裁定王昱棠等4人羈押禁見,凃姓被告新台幣30萬元交保。北檢今天表示,將對凃姓被告部分提起抗告。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已於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且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也將此集團在台灣境內所設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於10月14日對外公告。
台北地檢署接獲相關訊息後,隨即於10月15日主動分案調查釐清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等相關犯行,11月4日指揮警調多個單位,展開搜索、拘提行動,分47路搜索集團在台組織高級幹部、成員的住居所及天旭公司、顥玥公司、尼爾公司、台灣太子公司、聯凡公司等處,並拘提被告、通知多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王昱棠、辜姓女主管、邱姓、李姓、凃姓等5名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意圖營利賭博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審理後,昨天凌晨裁定辜姓女主管羈押禁見,晚間裁定王昱棠、邱姓、李姓被告羈押禁見,凃姓被告30萬元交保。北檢今天表示,將對凃姓被告交保部分提起抗告。(編輯:方沛清)1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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