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業者遭勒索 嘉檢起訴村長等5人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嘉義縣1處光電工程2023年遭民眾利用抗爭並假借協調勒索,業者當時還曾找前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協調,在交付新台幣400萬元後工程才順利進行;嘉檢起訴蕭姓村長等5人。
林士傑2024年7月8日清晨在台南市南區住家門口遭槍殺,槍手犯案後逃亡。
據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嘉義東石鄉三家村總經費1.2億元室內型漁電共生太陽光電系統工程,2023年10月動工,王姓、蔡姓與張簡姓等男子及當地蕭姓村長2度前往工地,抱怨工程影響漁塭養殖戶,質疑施工前未先與地方溝通。
嘉檢表示,蕭姓村長等4人及柯姓養殖戶同年12月與村民到工地抗議,包圍工地怪手、機具,張簡姓男子還出言恐嚇,其他抗議民眾作勢毆打施工人員,造成工程停工。
嘉檢說,蕭姓村長後續主動聯繫得標工程業者牽線協調,張簡姓男子提出是否編列工程金額5%到6%回饋金,如果不支付,工程就無法進行,並稱可居中協調,讓工程順利進行。
嘉檢表示,業者未同意支付款項換取繼續施工,蔡姓男子等製作陳情書,由蕭姓村長、村民簽名後,向公所陳情,投訴工程違法施工,並在工地周邊懸掛白布條抗議,讓工程屢次遭抗爭而延宕。
嘉檢說,承包工程的吳姓業者尋求熟識的林士傑協調,林士傑找上當地地方人士沈姓男子一起協商,雙方同意交付400萬元回饋金,2024年1月業者在沈姓男子住處分別交付300萬元及100萬元給王姓男子,工程未再遭受任何抗爭而順利進行。
嘉檢表示,王姓男子將400萬元交給張簡姓男子,其中45萬元由村長以工程業者名義捐贈當地宮廟及發展協會,蕭姓村長、柯姓男子及蔡姓男子分得15萬元、20萬元及40萬元;全案經檢舉偵辦,去年6月搜索,並傳喚張簡姓男子、王姓男子等多人到案。
嘉檢說,經查蕭姓村長等非利用村長權勢、地位或其他優勢,使施工業者交付回饋金,村長等5人行為應不符貪污治罪條例構成要件,全案偵結,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編輯:李明宗)11501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