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門口遭停機車 老闆怒嗆女鄰居還尾隨被桃檢起訴
2026/1/20 18:12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0日電)桃園市48歲店老闆,因不滿28歲女鄰居把機車停在店門前,在女子出門時上前爭執,甚至尾隨到女子工作處;桃園地檢署認店老闆行徑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和強制罪,從重以強制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店老闆與女子是鄰居,過去就曾因為店門口停放機車的問題發生爭執,民國113年12月3日深夜11時30分許,店老闆在女子要騎車去上班時故意攔阻,並嗆聲「你到底想要怎樣,你不就是要錢嗎,我知道你在哪裡上班」等語。
起訴書指出,女子趁著有計程車經過、店老闆讓道時騎車離開,沒想到店老闆竟開車尾隨女子,並在女子於工作地點停機車時,再度上前重複稍早的言詞,直到引起路人注意後才離開,女子隨即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報案。
檢方認為,店老闆與女子紛爭已久、持續主觀的對女子施加個人意願,雖聲稱行為是為了賠償女子機車後照鏡損失,但當時女子根本未請求賠償,認店老闆所為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強制罪,偵結從重以強制罪起訴。(編輯:林恕暉)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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