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經發局官員涉收賄護航代辦業 桃檢偵結起訴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4日電)桃園市經發局前施姓科長及秦姓約僱助理收受代辦業者賄賂護航,涉犯貪污罪,2人及3代辦業者遭調查時均坦承犯行,並繳回逾370萬元犯罪所得,檢方今天起訴5人。
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源於另一宗企業因申請毗連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擴廠,行賄經發局副局長案,專案小組溯源偵辦時意外發現,時任工業行政科的施姓科長(後改任商業發展科科長)與秦姓約僱助理,利用職掌工廠登記、變更及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業務,與代辦業者發展出對價關係。
桃園地檢署表示,吳姓及呂姓代辦業者為求加速申請相關案件行政流程或使案件順利通過,107年起透過前經發局張姓退休人員引薦或直接聯繫,共同向秦姓約僱助理長期行賄,秦姓約僱助理收錢後,即利用職務便利提供業者補正時間、優先排定會勘,甚至指導業者如何規避規定或加速行政流程,護航數達10件,總計收賄金額新台幣270萬6000元。
檢方指出,施姓前科長則涉嫌在112年間審查某科技公司申請案時,推薦吳姓代辦毗連申請案,並主導修訂「桃園市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認定基準」,增加但書規定使該案得以順利通過。吳姓代辦業者後續分2次交付共計100萬元賄款給施姓前科長,再以95萬元現金行賄秦姓助理,感謝協助加速會簽各單位、排定會勘等。
檢方說,經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塗又臻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於去年10月發動大規模搜索15處地點,通知13人到案,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秦姓被告獲准,施姓被告則諭知10萬元具保。考量秦姓被告與施姓被告在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且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合計370萬6000元,犯後態度良好,今天提起公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編輯:李錫璋)11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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