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動保處委外捕犬車酒駕擦撞 市府要求解僱究責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1日電)余姓捕犬車駕駛昨天酒後行經高雄燕巢區擦撞民宅,經警檢測,余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7毫克,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高雄動保處表示,將要求廠商解僱涉案者並追究責任。
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員警說明,54歲余男昨天晚間11時許駕駛車輛行經燕巢區大仁路時,不明原因擦撞路旁民宅,造成民宅外部及車輛毀損,余男一度受困車內,副駕駛施姓男子則自行爬出車外,2人均意識清醒、身體擦挫傷送醫。
警方表示,余男經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7毫克,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對施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開罰,確切肇事原因待交通大隊釐清。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副處長郭明欽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此案為動保處委外執行動物救援勤務的捕犬車,昨天晚間前往路竹區處理浪貓救援案件途中,不慎自撞民宅。
郭明欽提到,嚴正譴責承攬廠商人員於執行勤務期間酒後駕車,將要求廠商解僱涉案人員,依契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向廠商求償相關損失,至於人員醫療及民宅財損部分,則由承攬廠商負責處理。
郭明欽表示,將全面檢討委外管理機制,要求廠商加強人員管理,杜絕再度發生類似事件。(編輯:陳仁華)115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