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前持刀劃傷2人 台南男子遭押起訴移審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日電)台南市陳姓男子今年2月在南區金華派出所前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人受傷,陳男也劃傷自己。台南地檢署今天以殺人未遂罪嫌偵結起訴,移審台南地方法院,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南檢今天指出,陳男於2月3日晚間8時許,在南區金華路2段、健康路口,持修腳皮銼刀刺擊李姓男子、葉姓女子身體重要臟器,造成李男左上腹穿刺傷致胃部穿孔、缺血性休克、右後背穿刺傷、深及肋膜層併血胸、右無名指切割傷等,葉女背部穿刺傷,2人送醫急救倖免於死,陳男當場被逮送辦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29歲陳男是當地附近養生館員工,案發時在金華派出所前方路口斑馬線上持足療刀攻擊路人,造成2人受傷,李男逃到派出所求救,陳男還尾隨到派出所外,隨即遭警員制伏。(編輯:吳素柔)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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