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教練涉猥褻學生 嘉檢依法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8日電)林姓男子被控任嘉義市某中小學聘僱運動教練時,利用帶學生移地訓練,多次摟抱、觸摸被害人胸部等,林姓男子雖否認犯行,經證人指證,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依法起訴。
根據起訴書,林姓男子民國113年8月趁帶隊到外縣市移地訓練時,在民宿房內從後方環抱未成年被害人,也在同地點房內,從後方拉被害人內衣肩帶。
嘉檢表示,林姓男子113年9月在休息室從後抱住被害人,還利用開車載被害人時,2次將被害人從副駕駛座抱到駕駛座,動手觸摸被害人胸部及親吻臉頰。
嘉檢說,同年9月林姓男子帶選手到外縣市比賽時,在樓梯間抱被害人約1、2分鐘,直到有人走樓梯才停止。
嘉檢表示,經檢察官簽分及被害人訴請偵辦,林姓男子否認犯行,經多名證人證述,及被害人心理輔導諮商紀錄、校方調查報告書與性平會議紀錄,林姓男子與被害人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等,證明林姓男子全部犯罪事實,全案依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嫌起訴。(編輯:李明宗)1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