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草案預告制度 法務部:廣納意見的正當程序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針對日前媒體刊登投書評論對於民法繼承編的「草案預告」程序有所疑慮。法務部今天表示,這並非取代法定立法程序,而是依既有的「草案預告」制度,廣納各界意見的正當法律程序。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行政院所屬各法律主管機關如擬修正法律,是擬具法律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而各機關於陳報行政院審查前,得依行政院相關規定權衡相關情事,以「草案預告」的方式向外界徵詢修法意見,此作法已行之有年。
根據新聞稿,法規草案預告制度的目的,在使社會各界得事先瞭解各機關目前所研擬的法令與政策,並有表達意見與建議的機會,除促進民主參與外,也可使草案修正內容更臻完備。
新聞稿指出,法務部有鑑於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刪除及其配套,乃社會極度關注的議題,遂於6月2日公告「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以使各界周知修法方向及內容,以利及時提出意見。公告事項中並已載明「尚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應不致使人誤會為已通過修法程序。
法務部表示,對於業管法案的推動,一向重視各界聲音與正當法律程序,誠摯歡迎社會各界積極表示意見,使未來的繼承法制更臻完善,並更切合現代社會需求。(編輯:龍柏安)1150612





















